辽宁科技大学2009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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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自:2exam.com 2009-6-12 16:02:31 |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辽宁科技大学 办学地点及校址: 除注明在营口大学园办学的专业和人民武装专业以外的所有专业都在主校区办学:地址辽宁省鞍山市千山中路185号; 注明在营口大学园办学的专业在营口市办学:辽宁省营口市沿海产业基地新联大街东1号。 人民武装专业在我校人民武装学院校区办学: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汤岗子镇泉东街7号,省军区教导大队院内。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 学习年限:本科学制为4年和5年专业,学习年限为3—8年;高职学制为3年专业,学习年限为2—5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08.23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9.39万平方米,专任教师1034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463人,教学仪器设备值13260.59万元,图书129.12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要求口试成绩优良。信息与计算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软件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艺术类所有专业及高职所有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 我校招生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三、专业设置说明 略。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科技大学高职专科毕业证书。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科技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科技大学学士学位证书。专升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注明“专升本”字样,达到辽宁科技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科技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品学兼优学生可获得校内外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学校奖学金:一等3000元/年,二等1500元/年,三等1000元/年;其他校外奖学金2000-5000元/年。特困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每月150元、300元两个等级。学校可为学生办理学生平安医疗保险,可为困难学生提供部分勤工助学岗位。具体实施办法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最高6000元/年。贷款学生填写“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及“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由家庭所在区、乡镇民政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学生需提交学生证、本人及父母(经济担保人)身份证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一式三份。各院(系)汇总申请材料报到学校助学管理办公室。 六、获奖说明 2006年被辽宁省教育厅评为辽宁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校。2007年被辽宁省教育厅评为辽宁省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七、招生录取规则说明 1.调档比例 我校调档比例原则上为11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 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否则,顺序调用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对加分投档考生按加分后的投档分数安排专业;对降分投档考生,按高考实际分数安排专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①英语专业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100分;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数学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90分;建筑学专业要求考生有一定的绘画基础,入学后进行美术复试,不合格者将调整到相近专业学习;本科软件工程、网络工程和高职专科人民武装专业只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②根据考生分数,按照考生所报志愿顺序实行专业级差录取。专业志愿级差原则上为3分(在第一至第四专业志愿使用)。各专业录取时要适当参考单科分数,在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6.艺术类专业工作程序、日程安排及录取办法: 具体工作程序和日程安排按省招考办安排执行。 录取办法: 艺术类工业设计、艺术设计、动画专业:考生须达到本省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取得我校专业合格证(辽宁、河南省采用省统考专业成绩,达到200分以上者方可报考我校)。原则上按专业成绩占60%,文化课成绩占40%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三个专业可以兼报,专业级差3分。 艺术类表演(声乐)、表演(曲艺)专业:考生须达到本省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取得我校专业合格证(辽宁省的表演(声乐)专业采用省统考专业成绩)。原则上按专业成绩占80%,文化课成绩占20%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八、教学模式 1.实行学分制。对提前修满课程的学生,允许提前毕业。 2.实行主辅修制。凡全日制本科生,主修专业已修课程成绩合格的,从二年级开始可申请跨系的某一专业作为自己的辅修专业。 九、就业情况 我校十分重视就业工作,积极推荐学生就业。毕业生主要就业于冶金、化工、机械、电子、建筑等行业的企事业单位,年度就业率始终保持90%以上,位居同类院校前列。 十、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录取结果以各省招考办正式公布的信息为准,也可到我校网站查询拟录取结果。 咨询方式:我校定于6月12日为校园开放日,欢迎考生及家长到我校参观咨询。 乘车路线:鞍山站前乘开往千山方向308路公交车到我校正门。 咨询电话:0412-5929096 学校网址:http://www.ustl.edu.cn E-mail:a5929096@126.com 注:本简章中的内容请以各省招考办最后正式公布的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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